學生 | 學校 | |
---|---|---|
填寫本校寄送資料中的必要事項,將所需資料提交給本校,同時繳交報名費。 | 本校對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核,或者在當地進行面試。 | |
由本校向法務省大阪入國管理局提交資料。 | ||
學生支付入學費、學費、住宿費。 | 法務省大阪入國管理局會向本校下發“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”。本校與學生本人或其所屬單位聯繫。 | |
在各國的日本大使館(領事館)申請簽證(申請時有面試)。 | 確認付款後,由本校給學生寄出“入學許可書”和“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”。 | |
簽證通過 | 在大使館申請簽證沒有通過的同學,除了選考費和入學金以外的費用全部退還。 | |
大阪文化國際學校入學(拿到簽證之後來日本的時候,請告訴我們班機號) | 準備機場的迎接 |
學生資料
經濟支付人的資料
※ ※具體事項請聯繫本校。根據國籍和學生的經歷不同,所需要的資料也不同。